文章热度:24 发布时间 :2024-07-28 21:5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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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证据
第二次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主要是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,如果对方有重婚罪或配偶与他人同居,应提交与上述行为有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等证据。
此外,还需要提交证明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据,如分居时间、原因、分居协议书等材料;已起诉离婚的,应当提供法院判决、裁定等材料;双方家属发生激烈冲突的,提供公安机关出警记录等。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: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破裂,调解不成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,双方分居满一年,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调解不成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或者其他反复教导的恶习的;
(四)因感情不和,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下落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,双方分居满一年,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2
。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
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:
1、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: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,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来源地、工作单位和现住址、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,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、证人的姓名和住址。同时,准备诉讼所需证据,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及部分证据。
2、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起诉: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,经审查,应当符合立案条件,在七日内立案,并在立案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。
3、庭前准备:审判人员审查诉讼材料,进行调查研究,收集证据。同时,通知当事人,人民法院应当对不符合提起诉讼或者应诉条件的当事人进行替换,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。
4、开庭审理:在完成庭前准备工作后,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。庭审开始时,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双方相互辩论。在听证会结束时,法院将根据事实和证据,以及双方的表现和论点,就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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